換屋族必讀:房地合一重購退稅申請指南與專業建議

November 08, 2024

利安達LINE選單 LINE@ 1

在當前房地產市場中,換屋族面臨著各種稅務考量,尤其是房地合一稅的相關規定。根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的指導,符合特定條件的納稅人可以申請房地合一「重購退稅」,以增加換屋基金。不過申請過程中需謹記三個要件,以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根據國稅局的規定,申請房地合一重購退稅的納稅人必須滿足以下三項要件:

1. 時間要求: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時間必須在兩年內。

2. 戶籍登記: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在出售及重購房屋時完成戶籍登記,並確實居住於該房屋。

3. 自住要件:出售及重購的房屋必須符合自住的條件。

此外,國稅局特別指出「一不」,即最常見的錯誤情形:若涉及「買新賣新」,則無法適用重購退稅。

房地合一重購退稅的立法目的在於減輕換屋族因出售自住房所產生的稅務負擔,進而保障其重購新自住房的能力。依據《所得稅法》,無論是「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個人均需符合上述三大條件,特別注意避免「買新賣新」的情況。若納稅人在五年內將重購的新房地改作其他用途或再次轉讓,將會追繳原已扣抵或退還的稅額。

本所建議換屋族在考慮申請房地合一重購退稅時,務必詳細了解相關條件,並保持清晰的交易紀錄。此外,建議在交易前諮詢專業會計或稅務顧問,以確保符合所有規定並最大化稅務優惠。透過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稅務風險,並促進順利的換屋過程。

分享至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