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nda 利安達台灣

ReandaTW

境內外國分公司的稅務考量

 

February 28, 2025

利安達LINE選單 LINE@ 3

在亞太區域的經濟環境中,台灣作為重要的樞紐,吸引了眾多外國公司在境內設立分公司。這不僅有助於企業拓展市場,還能提升其在地經營的靈活性。然而,設立分公司所涉及的稅務問題卻是企業不可忽視的重點。本文將探討外國公司在台灣設立分公司時需注意的稅務影響及相關規定,以協助企業更有效地管理其稅務風險。

一、設立分公司的稅務影響

外國公司在台灣設立分公司時,必須仔細評估後續的稅負影響,尤其是如何列報成本和費用,這將直接影響公司的所得與稅負。企業應特別留意以下幾個重點:

1. 獨立設帳

依據所得稅法第41條,境外總機構在台灣設立的分支機構必須獨立設立帳簿,並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這樣可以避免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成本和費用混淆,確保正確的稅務申報。

2. 境外成本費用的列報

必須附上合格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告,並經駐外使領館或政府機構認可。

若無法提供上述文件,國稅局有權要求企業提供相關帳簿和文據,並可能依查得資料核定所得額。

3. 申請按所得稅法第25條核計所得額

若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企業可選擇依據營業收入總額的15%來核計營利事業所得額。

二、管理費的分攤

境內外國分公司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分攤管理費的限制

僅限於總公司或區域總部的非營業部門,並避免重複列報費用。

2. 分攤標準

以各部門的營業收入百分比作為主要分攤標準,特殊情況下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其他合理的分攤方法。

3. 必要的佐證文件

提交合格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告,並附上分攤標準及計算方式的詳細資料,以便於國稅局的查核。

三、經營本業以外的費用及損失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2條,境內分公司不得將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的費用列為費用或損失。因此,企業在列報與關係企業相關的服務費用時,必須確保這些費用與其經營本業有直接關聯,並準備相關的合約和憑證作為佐證。

外國公司在台灣設立分公司時,需充分了解及遵循當地的稅務規定,以避免未來可能的稅務爭議。本所建議企業在設立初期就尋求專業會計師的協助,制定合理的稅務規劃,並定期進行稅務檢討,確保所有的成本和費用列報符合稅法規定。這樣不僅能有效管理稅務風險,也能促進企業在亞太區域的長期發展。

分享至社群
This site is registered on wpml.org as a development 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