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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企業透過臺灣碳交所售出國外碳權 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2023/12/05
臺灣碳權交易所 在2023年8月啟用,成為協助我國企業取得國外碳權的交易平臺。新的函釋指出,外國營利事業透過臺灣碳交所 出售國外碳權,視為我國來源所得。
此外
本所吳明儀會計師指出 : 儘管財政部針對國外碳權交易(透過臺灣碳交所平臺)的所得納稅方式已經做了說明,但對於國外碳權所得的性質尚未有明確說法,這個議題還需要進一步觀察。換句話說,如果國內企業直接在國外購買國外碳權,在支付給境外賣方的時候,是否涉及到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這個解釋令並未提供明確的說明,似乎還有待後續釐清,對於直接在國外購買碳權的國內企業來說,仍需要進一步了解情況並判斷相關的稅務成本。